“阳康”后是否需要做个肺部CT?专家解答******
近期,不少新冠病毒感染者逐渐康复。有人表示,“阳康”后要去医院做个肺部CT,以免有后遗症。真的需要这样做吗?就此人民网记者采访了应急总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秦芳。
“不是所有‘阳过’的人都需要做肺部CT。”秦芳介绍,如果感染新冠病毒或者“阳康”之后,只是咳嗽症状,无明显的呼吸困难,不一定需要做胸部CT。如果出现呼吸困难,或者血氧饱和度低于正常值,或发热时间比较长,尤其是老年人和有重症风险的人群,此时做一个胸部CT还是有必要的。
那么,哪些人属于有重症风险的人群呢?秦芳表示,有重症风险的人群主要包括:年龄大于65岁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的人群;患有慢性疾病的人群,包括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以及患有慢性肾病的人群等;长期吸烟的人群,妊娠后半期的人群,以及免疫抑制的人群。
“另外,艾滋病患者中CD4小于200每微升的人群,正在使用激素的人群,以及部分先天性免疫系统疾病患者,都属于高危人群,容易发展为重症,甚至危及生命。需要更加密切地观察其病情变化。”秦芳说。(闫妍)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